DDR爱好者之家 Design By 杰米
css优先级的四大原则:

原则一: 继承不如指定

如果某样式是继承来的永远不如具体指定的优先级高。
例子1: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font-size:20px}
.class3{ font-size: 12px; }
-->
</style>
<span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运行结果:.class3{ font-size: 12px; }

例子2: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id1 #id2{font-size:20px}
.class3{font-size:12px}
-->
</style>

<div id="id1" class="class1">
<p id="id2" class="class2"> <span id="id3"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p>
</div>

运行结果:.class3{ font-size: 12px; }

注意:后面的几大原则都是建立在“指定”的基础上的。

原则二: #ID > .class > 标签选择符

例子: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id3 { font-size: 25px; }
.class3{ font-size: 18px; }
span{font-size:12px}
-->
</style>

<span id="id3"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运行结果:#id3 { font-size: 25px; }

原则三:越具体越强大。

解释:当对某个元素的CSS选择符样式定义的越具体,层级越明确,该定义的优先级就越高。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class1 .class2 .class3{font-size: 25px;}
.class2 .class3{font-size:18px}
.class3 { font-size: 12px; }
-->
</style>

<div class="class1">
<p class="class2"> <span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p>
</div>

运行结果:.class1 .class2 .class3{font-size: 25px;}

原则四:标签#id >#id ; 标签.class > .class

上面这条原则大家应该也都知道,看例子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span#id3{font-size:18px}
#id3{font-size:12px}
span.class3{font-size:18px}
.class3{font-size:12px}
-->
</style>
<span id="id3">我是多大字号?</span>
<span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运行结果:span#id3{font-size:18px} | span.class3{font-size:18px}

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不把这个原则四归入原则一形成:
【 标签#ID > #ID > 标签.class > .class > 标签选择符 > 通配符 】 呢?或者将 “标签.class” 看作多更为具体的 “.class” 从而归入原则二呢?后面我将解答各位的疑惑,这就涉及到CSS的解析规律---------这四大原则间也是有优先级的,是不是有些糊涂了?别急,继续看。

*四大原则的权重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上面的四大原则,不要以为知道了这四大原则就能分辨css中那条代码是起作用的,不信?那你5秒内能肯定的知道下面这段代码,测试中的文字的字号吗?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class1 p#id2 .class3{font-size:25px}
div .class2 span#id3{font-size:18px}
#id1 .class3{font-size:14px}
.class1 #id2 .class3{font-size:12px}
#id1 #id2{font-size:10px}
-->
</style>
<div id="id1" class="class1">
<p id="id2" class="class2"> <span id="id3"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p>
</div>
为了大家方便阅读,我去掉了一些代码。

四大原则的权重就是: 原则一 > 原则二 > 原则三 > 原则四

解释:

首先遵循原则一

有指定开始使用下面的原则,无指定则继承离他最近的定义。

然后开始原则二

1、比较最高优先级的选择符
例子: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id3{font-size:18px}
.class1 .class2 .class3{font-size:12px} /* 描述的再具体也不起作用 --- 原则二 */
.class3{font-size:18px}
div p span{font-size:12px}
-->
</style>
<div id="id1" class="class1">
<p id="id2" class="class2"> <span id="id3"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p>
</div>


运行结果:#id3{font-size:18px}

删掉上面CSS中的前两行可以得出,如果没有最高级别的#ID会寻找.class 即使后面的CSS按照“原则二” 描述的再具体也无法突破原则一。
2、如果两条CSS的如果最高选择符优先级一样,则比较他们的数量
例子: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class1 #id3{font-size:12px}
.class1 .class2 #id3{font-size:14px}
-->
</style>
<div id="id1" class="class1">
<p id="id2" class="class2"> <span id="id3"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p>
</div>


运行结果:.class1 .class2 #id3{font-size:14px}


3、如果最高选择符级别和数量都一样,则按照原则二比较他们下一级,以此类推。
例子1: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id1 .class2 .class3{font-size:14px}
div .class2 #id3{font-size:12px}
-->
</style>
<div id="id1" class="class1">
<p id="id2" class="class2"> <span id="id3"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p>

运行结果:#id1 .class2 .class3{font-size:14px}


*最高级选择符的位置没有高下之分,论证: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id1 .class2 .class3{font-size:18px}
.class1 #id2 .class3{font-size:14px}
.class1 .class2 #id3{font-size:12px}
-->
</style>
<div id="id1" class="class1">
<p id="id2" class="class2"> <span id="id3"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p>
</div>

上例中更换3条CSS的先后可以得出,哪条位于最后,哪条起作用。说明他们的级别一样,后面的将覆盖前面的。

*将原则四归入原则二的不合理性,论证: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class1 span#id3{font-size:14px}
#id1 .class2 .class3{font-size:12px}
-->
</style>
<div id="id1" class="class1">
<p id="id2" class="class2"> <span id="id3"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p>
</div>

#id1 .class2 .class3{font-size:12px}

可以看到span#id3并不比#id1高出一个级别。

无结果开始原则三
如果比较结果,选择符从最高级开始都对应,级别上的数量也相同,则开始比较谁更具体。
例子: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id1 .class2 span{font-size:14px}
.class1 #id3{font-size:12px}
-->
</style>
<div id="id1" class="class1">
<p id="id2" class="class2"> <span id="id3"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p>
</div>

#id1 .class2 span{font-size:14px}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在原则二层层比较中“少一个层级的样式”,缺少的那个层级没有“层级较多的样式”多出的那个层级的级别高。(绕口令)

*将原则四归入原则三的不合理性,论证: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class2 .class3{font-size:14px}
span.class3{font-size:12px}
-->
</style>
<div id="id1" class="class1">
<p id="id2" class="class2"> <span id="id3"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p>
</div>

上例中可以看出,如果将原则四并入原则三,将span.class3看作两层,那么应该和.class2 .class3层级一样多,那么应该显示12px,而事实不是这样。

最终对决原则四
如果还分不出结果,则开始原则四的比较:
例子1:
CODE:
<style type="text/css">
<!--
.class1 p.class2 .class3{font-size:14px}
.class1 .class2 .class3{font-size:12px}
-->
</style>
<div id="id1" class="class1">
<p id="id2" class="class2"> <span id="id3" class="class3">我是多大字号?</span> </p>
</div>


.class1 p.class2 .class3{font-size:14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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