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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沙龙上,有人说鹿晗的粉丝是整个微博最活跃的之一,一句简单的话就可以被转发几十上百万,当然没什么质量,都是“脑残粉”所为。我对这个词语没有什么概念,当时听了这个说法,我一直在考虑的是“脑残粉”的概念,什么样的粉丝算是“脑残粉”?其行为又能代表什么?“脑残粉”与铁粉又有什么区别?

想了很久,虽然“脑残粉”被很多人所不齿,但对于当前互联网思维所热谈的粉丝经济而言,真的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脑残粉”的效用比铁粉还要大,这从某些人黑鹿晗的事件中可以总结出来。伟哥认为,就粉丝而言,是不是“脑残粉”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粉丝的性质上了解粉丝,这对于品牌和产品的传播更有价值。

从粉丝的性质上判断真假粉丝

首先应该确定粉丝这个概念,即什么是粉丝。消费者是粉丝吗?肯定不全是,因为消费者可以说你的品牌或者产品好,也可以说你的产品不好,消费者虽然也在粉丝的范畴,却也可以对你的产品随时翻脸,这些人一般会在产品降价及让利的时候左右摇摆。剔除摇摆的这部分消费者,剩下的认同品牌观念及产品理念的并能持续消费的人就能称为真粉丝了。可以说不拥护产品的粉丝都不是真粉丝,反过来说,能包容你产品的各种瑕疵并持续使用的消费者才是真粉丝。

这一点上,苹果及小米等品牌的粉丝都是显而易见的,无论外界如何诟病这些品牌,其粉丝就是愿意为其产品不断的买单,这才是粉丝的真谛。鹿晗的微博M鹿M这个名字可以看成一个品牌,也可以看作一个产品,粉丝都是经过凝练的千斤真粉,没有理由不为鹿晗买单,没有理由不关注鹿晗的一切动向。

如何理解所谓的“脑残粉”?

关于所谓的”脑残粉”,这个名词应该怎么解析?这个称谓大概跟粉丝转发及评论的内容有关,这种行为的动机首先在于积极转发,甚至于盲目的转发,以此来表达对品牌或者产品的支持与拥护。这可能有点水军的感觉,却又区别于水军,水军多是1毛党,而粉丝的自发传播,只需要打个招呼即可,剩下的则是动辄几十上百万的转发与评论,这样的”脑残粉”哪个企业与品牌不喜欢呢?

伟哥更愿意认为”脑残粉”这个称谓是带有“羡慕嫉妒恨”的色彩的,在某种程度上”脑残粉”是推动品牌传播的源动力,正是这些所谓的”脑残粉”带动了传播的效率,让传播更加容易。当然也不要说”脑残粉”不明意识的追星如何,事实上每个人都有追星的意识,总会有一些业界大佬、政界达人以及娱乐明星潜移默化的影响你的认知,在行为上则表现为见到这些人就会如打鸡血一般,争相与明星们合影留念,能够多交谈几句则会感觉整个人生都会升华。在这个点上再延伸一下,你也很有可能成为某种爱好甚至癖好的”脑残粉”,毒、赌、性瘾皆是这个道理。

可能有人会问,伟哥,小米有”脑残粉”吗?怎么讲呢,小米与鹿晗不同,小米是品牌不是人,虽然小米不提”脑残粉”这个词,不要忘了小米的高级粉丝是直接参与产品设计的,这也是其高明之处,在归属感和参与感的协同作用之下,使得品牌价值以及产品理念深入到粉丝内心,这已经不能用简单的“脑残粉”来形容,或者可以用“洗脑”这个词表达。

是不是点赞的人都是脑残?

根据伟哥的观察,评论及转发内容算是鉴定“脑残粉”的标准之一,对于成千上万账号同时用一种口气和内容进行转发及评论的行为,这在社交网络时代是司空见惯的,这与微博的神最右、微信的点赞以及头像表达心情没有什么区别。社交产品之所以开发此类功能更多的在于满足用户的体验,可以让忙碌或者不方便打字的人简单快捷的发送自己的想法,以表达对事情或者说法的认同、反对及支持,因此这些功能是具有用户诉求的。说到这里,伟哥想问的是,那些点赞或者使用→_→的人们,算不算是脑残?

不得不说的是,有时候粉丝的某些行为,确实会让人不明觉厉。鹿晗的铁杆粉丝组成的后援团,已经发展成为其公关后援,网上有任何正面或者反面信息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后援团的响应,然后就是有组织的炮轰或者溢美。一个粉丝看到内容以后会@很多粉丝,借助微博的裂变效应,粉丝们组成一个强大的阵容不断的品论或转发,除了是一种势气之外,还有“众口铄金”的功效,不信的话你们可以试试,不过千万不要说是伟哥让你们试的。

粉丝经济与社群效应

什么是粉丝经济?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伟哥在这里不给这个词语下定义,举例说明更容易看懂。譬如直到现在还有人大谈特谈马云的“造神”说,为什么要造神?除了要造就威信,造神的过程本身就需要有信徒的配合才能完成,神的信徒也就是现在所讲的粉丝,因此想要制造创建一个宗教或者制造一种信仰,首先要拥有足够的粉丝。现在的各企业都有企业文化,很多企业也公开过所谓的“洗脑”,无非也就是把新进入的职员转变为企业的粉丝,升级到忠实铁粉的时候就可以为企业所用了。

对于粉丝经济,更多人将其理解为社群效应,因为人类本身就是群居生物,只要有人聚集的地方就会有社群。社群有大小之分,不变的是每个社群都有一个带头人,带头人多为组织者或者发起人,通过某些信念或者共同目标聚集群众,带头人的言论及思想会慢慢影响群众,群众最后变成粉丝,粉丝升级为忠诚粉丝,为社群所用。从基于某种爱好的组织,到大的活动组织,甚至到协会、宗教及党组织,无一不是此类概念,区别在于组织规定的是否完善。积极向上的社群的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如各种慈善组织等;宣扬消极思想的社群则会摧残人们健康的思想意识,社会上的各种邪教及反人类组织是此类社群的例子。

在社群的基础上,以经济为引导,以产品为中心,那么社群就会演变为最好的消费渠道。因此,这种社群经济并非后天而生,从远古人类“以物易物”开始就带有经济意识,在当代则演变为大众所谈的粉丝经济、圈子经济。整个社会都是由社群组成的,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何从产品到明星都如此重视粉丝,粉丝效应是品牌及效应的重要传播途径,当然,更重要的还在于其可以自产自销的粉丝经济。

朋友说,小米4的发布会请的都是自媒体,自媒体的传播自然也是靠粉丝,伟哥相信这些自媒体同仁的粉丝中有很多盲目信从的“脑残粉”,若是翻一翻传播数据,估计正是那些被人鄙视的“脑残粉”持续分享你的文章。

因此,别人说也就说了,媒体人尤其是自媒体人,还是积点口德,休要再提什么“脑残粉”。

王吉伟,微信公号jiwei1122,微信个号mcjave,微博@王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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